已獲得永久居留權的外國公民身份證有效期為五年。
更換外國公民身份證
如果照片已損壞,破舊,照片不再與外國公民的形象相匹配或由於其他原因不能用於其目的,則應更換外國公民的身份證。
外國公民有義務在本條第1款制定之日起八日內,向主管當局提出更換身份證的要求。
失踪或遺失身份證件
外國公民有義務立即通知塞爾維亞共和國主管當局或最近的外交使團和領事館,有關當局在塞爾維亞共和國失踪或遺失身份證件的通知。
主管當局有義務在身份證丟失或丟失時向外國公民簽發證明。
身份證件的遺失或失踪將在“塞爾維亞共和國政府公報”上公佈;費用由外國公民承擔。
提交簽發新文件的程序:
如果塞爾維亞共和國當局簽發的外國公民身份證丟失或丟失或緊急旅行證件,外國公民有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