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久居留的請求應向位於貝爾格萊德市貝爾格萊德市警察局的書面辦公室提出,地址為Bulevar Despota Stefana107。
如果外國公民符合以下條件, 可以申請永久居留:
1.根據臨時居留許可,在塞爾維亞共和國連續居留超過五年,直至提出請求之日;
出於工作,就業,教育和學習目的而被授權在塞爾維亞共和國臨時居留的外國公民;在塞爾維亞花費的時間中,有一半時間被視為獲得永久居留權所需的時間。
在五年內反复離開塞爾維亞共和國長達10個月或一次缺席長達6個月被視為連續逗留。
2. 與塞爾維亞共和國公民或有永久居留權的外國公民至少結婚三年:
生活在塞爾維亞共和國境內的婚姻社區在這裡被視為婚姻。
3.如果一名父母是塞爾維亞共和國公民或在另一父母同意下獲得永久居留權的外國公民,則為在塞爾維亞共和國暫住的青少年;
如果一名父母是塞爾維亞共和國公民或在另一父母同意下獲得永久居留權的外國公民,則為在塞爾維亞共和國暫住的青少年;
4.申請人源自塞爾維亞共和國。